目的地搜索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成立心理学部和整合组建新的实体性教育学部的方案》的通知
2019-05-29 10:1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校党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工作部署,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步伐,集中学科力量,优化资源、统筹管理、提高效能,集中发力冲A,彰显教师教育特色,增强服务基础教育水平,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2019422日第七届192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心理学部、整合组建实体性教育学部。现将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心理学部

(一)成立心理学部

建立与心理学科冲A相适应的管理机制,整合优势资源,满足提高管理效能、服务高水平学科建设需要,确保重点学科优先发展,将心理学科从现有教育科学学院分离,与心理与行为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组建心理学部。心理学部作为教学科研实体,等同二级学院建制。

()机构及人员设置

1.党的组织:成立心理学部党委,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党组织关系纳入心理学部党委管理,语言心理与认知科学研究院为无行政职级研究机构,党组织关系纳入心理学部党委管理。

2.教学科研机构:设11院(心理学系、心理与行为研究院),1教研室(心理学公共课教研室),1站(心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刊(《心理与行为研究》杂志),1所(老年心理研究所),5中心(国民心理健康与促进2011协同创新中心、实验教学中心、眼动追踪跨学科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脑功能成像中心、创新教育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与心理学部合署运行。语言心理与认知科学研究院行政挂靠心理学部,业务由校部共管。

3.行政管理机构:学部下设党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学科科研研究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文科基地办公室等5个科级机构。

4.领导班子配备:学部党委设书记1人(书记部长“一肩挑”),设正处级常务副书记1人、副书记1人;心理学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4人,分别分管教学、科研学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和行政等工作。

5.管理干部配备:配备3名正科级干部职数、2名副科级干部职数,配备1名组织员,4名辅导员及管理干部,由学部统筹使用。保留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1名正科级职数。

二、教育学部

(一)整合组建教育学部

突出学科特点,集中教育类学科资源,进一步加强教育学科建设和服务基础教育能力,将现有教育学部实体化,撤销现有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和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处级建制,整合组建新的实体性教育学部,统一管理(保留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名称,作为非实体机构,用于对外交流交往)。教育学部等同二级学院建制。鉴于教育学部体量较大,适当增加领导班子、管理人员职数和内设机构数。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1.党的组织:成立教育学部党委,撤销教育科学学院党委、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和初等教育学院党委。

2.教学科研机构:设5系(教育学系、教育技术系、学前教育系、教师教育系、小学教育系),2教研室(教育学公共课教研室、教学法公共课教研室),1站(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刊(《数学教育学报》),2所(翔宇基础教育实践研究所、初等教育研究所),4中心(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中心、基础教育协同创新中心)。

3.行政管理机构:学部下设党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科研办公室、学科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公共课教学办公室、职后教育培训办公室等7个科级机构。

4.领导班子配备:学部党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分别分管研究生工作和本科生工作);学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5人,分管教学、科研学科、实验教学中心、公共课、职后培训(服务基础教育)和行政等工作。

5.管理干部配备:配备5名正科级干部职数、4名副科级干部职数,配备2名组织员,16名辅导员及管理干部,由学部统筹使用。

三、有关事项

1.有关人员在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党委及行政担任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学院院长、副院长等本兼各职;原教育学部部长、副部长,原教育学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等职自行免除。原教育学部设在教师教育处的办公室撤销。

2.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及有关单位所属教职员工及研究生、本科生整建制分别归入心理学部、教育学部管理。

3.心理学部、教育学部有关专业学术委员会等,按照专业学院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整合组建。

4.心理学部、教育学部在成立、整合组建后的5个月内,分别筹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心理学部、教育学部党的委员会。

四、工作要求

1.学部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周密安排,认真细致抓好学部的成立和组建工作,抓紧理顺各种关系,形成畅通有序的运行机制。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教书育人的主体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专业学院各项决策制度,抓班子带队伍,聚精会神谋发展,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在过去良好基础上,把学部各项工作推进到一个新水平,努力实现心理学科冲击学科评估前10%、教育学科进入学科评估前10%-20%的目标。

2.学校将在用人用工、职称评定、管理机制等方面给予学部多方面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学部要创新思维,积极探索发展新机制和新模式,在教书育人、学科建设、服务社会等方面走出一条新路。学校各部门和各有关方面对学部建设都要给予关心和关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帮助学部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3.学部全体教职员工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眼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自觉把个人前途与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任务联系起来,服从组织安排,坚决遵守各项纪律和各项要求。要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做到合心合力,协同配合,互相支持帮助,搞好各项工作的交接、衔接和平稳有序,确保学部成立和组建任务顺利完成。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心理学部、教育学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学部部长、副部长任命宣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4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师大党发〔2019〕49号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成立心理学部和整合组建新的实体性教育学部的方案》的通知.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天津师范大学 |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邮政编码:300387 | 电话:022-23766666 | 管理员:苑志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