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天津市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精神,推动我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经2019年4月22日第七届第192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师范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 玲 钟英华
副组长:王群生 廉 军
成 员: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办产业管理中心)、科学技术处、接待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产业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廉军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组织推动我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
2.组织制定我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方案。
3.定期研究、统筹协调我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研究其他相关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协调推进我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2.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交办的事项。
3.安排领导小组会议及相关事项。
4.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