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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天津师范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9-05-29 10:0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天津市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精神,推动我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经2019422日第七届第192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师范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张      钟英华

  副组长:王群生      

   员: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办产业管理中心)、科学技术处、接待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产业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廉军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组织推动我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

  2.组织制定我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方案。

  3.定期研究、统筹协调我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研究其他相关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协调推进我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2.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交办的事项。

  3.安排领导小组会议及相关事项。

  4.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4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师大党发〔2019〕48号关于成立天津师范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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