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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05-29 10:0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改革工作要点》已于2019325日,经第七届187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325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改革工作要点

   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改革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南开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和天津教育大会部署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校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为主攻方向,在形成工作合力上狠下功夫,在落实落细上狠下功夫,以改革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以创新引领学校事业发展,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一、完善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创新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改革思政工作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研究制定统编教材使用、教案编写、教师培训和研究阐释等方面的有力措施,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南开大学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弘扬爱国精神、奏响爱国三问时代强音”系列主题教育,挖掘校园文化元素中的爱国主义内涵,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创新思政课协同创新中心、思政名师工作室等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三入八讲法”和“五同模式”,应用慕课等提高其覆盖面和影响力,打造“名牌”思政课。完善课程思政建设政策和措施,将课程思政理念贯穿于教学设计和实施全过程,充分运用课堂教学主阵地,潜移默化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评选和推广优秀课程思政案例,不断提高课程思政覆盖面。深化心理健康教育改革,探索形成具有学校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研究各部门工作特点,统筹各环节、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不断完善“五个一体化”协同育人体系。

责任部门:学工部、研工部、宣传部、教务处、教师教育处、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2.创新以体育人工作。从学生需求和身心发展特点出发,丰富体育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组织形式,完善具有师大特色的校园阳光体育文化。研究制定《天津师范大学学生体育素养评价标准》,实施覆盖全体学生的“五个一计划”,并将其纳入学生体育综合评价成绩。制定《天津师范大学基层学院体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和体质健康状况。

责任部门:教务处、体育科学学院、学工部、研工部

完成时限:6月前完成以体育人方案,并持续推进

3.改进美育工作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校园文化精品项目建设,建好用好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进课堂,开设高质量美育课程,拓宽美育教学主渠道,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在教学全过程的传承、发扬与创新,组织开展高水平美育讲座,建立兴趣活动小组,构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课外活动“三位一体”的美育模式,形成美育合力,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

责任部门:教务处、音乐与影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社科处、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

完成时限:6月前完成美育方案,并持续推进

4.深化劳动实践育人改革。创新劳动教育教学活动,将劳育融于专业教育之中,加快课堂教学平台与社会实践平台的融合,将劳育与学生的研究性学习、专业技能学习有机结合,加强日常劳动实践,完善实践育人学分体系,优化“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及时总结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育人的成功经验,形成经典教学案例。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

完成时限:6月前完成劳动实践育人方案,并持续推进

二、完善学校内涵发展机制

5.聚焦学科建设重点。围绕冲A学科和理科冲击博士点学科的人才培养、梯队结构、方向特色、高质量学术成果等方面,制定和落实年度建设任务。在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职称评审、资源配置、工资薪酬等方面部署开展系统改革,逐步构建学科建设“特区”,不断完善“PI制”学科交叉融合团队的运行模式和绩效考核等重点环节,在加强投入的同时,加大业绩考核,确保重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做好学科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价,跟踪分析学科建设绩效,围绕冲A学科和理科冲击博士点学科,不断加大学科融合和资源整合力度。

责任部门:学科办、人事处、社科处、科技处、国资处、财务处、图书馆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6.加强一流本科建设制定《天津师范大学关于全面加强一流本科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本科教学理念、内容、方法、评价和课程设置等改革,推进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研究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标各项核心要素,组织各专业完善培养方案,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完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积极开展本科专业认证工作。开展教学系列优秀奖项评选,树典型,立标杆,带整体,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制定指导意见,推进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建设,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课内课外各学科相互融合的学习新生态。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有关学院

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实施意见和方案,并持续推进

7.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金课”,改变课程体系过于强调专业本位的现状,使其具有更多的跨专业交叉性和综合性;改变课程内容偏重书本知识的现状,使课程内容与现代社会科技发展联系更加紧密;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的现状,使学生能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善于合作,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分数的弊端,探索反映学生品德修养、学业进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等的综合评价方法。借鉴国内高校经验,分类推进学术型、应用型研究生培养模式和评价体系改革,坚持学术型研究生和博士生招生指标向重点建设学科倾斜,发挥科研“生力军”作用,不断提高学术能力。

责任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各有关学院

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改革方案,并持续推进

8.统筹开展招生就业改革。深入推动招考改革,优化师范生结构分布,研究新高考后的招生对策,加强新生学情研判和就业跟踪反馈,加强就业服务指导,统筹推进招生、培养、就业等环节的协调联动机制,研究制定实施办法。以课程、导师和基地为重点,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依据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培养要求,设计系统化的创新创业教育方案,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促进学生创业就业和全面发展。

责任部门:教务处、招生管理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主要改革方案,并持续推进

三、彰显学校教师教育特色

9.深化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改革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推进落实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不断创新和发展卓越小学教师、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模式,扎实落实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所提出的各项要求。重视师德养成教育,通过二次选拔、面试等形式,全面考察师范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进入教师培养行列。推进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研究型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师范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具有创新思维、能适应信息化教育环境的未来教师。

责任部门:教师教育处、教育学部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有关方案,并持续推进

10.不断提升教师教育质量。积极开展“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教师发展新机制新方法,以灵活方式聘任优秀中小学教师参与教师教育,探索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深入中小学兼职任教的办法,提高教师的实践水平。完善各师范专业发展模式,持续推进师范类二级专业认证工作。以提升教师教育课程质量为核心,加强教师教育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验教学、职后教育等,形成重点突出、协调完善的教师培养体系。积极参加京津冀课程联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联盟,推进课程学习成果互认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责任部门:教师教育处、教育学部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有关方案,并持续推进

11.完善基础教育合作模式。以规范有序、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为目标,进一步创新合作办学模式,积极发挥教育学部作用,构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共谋教育改革创新的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平台。制定工作标准,明确合作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不断规范合作办学管理,加强对挂牌附属中小学的统一管理服务,合作建设天津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附属小学。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理论研究,不断加强学校先进教育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的推广应用,积极参与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稳步提高合作办学质量,提升区域基础教育水平。

责任部门:教师教育处、教育学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四、着力提升科研水平

12.创新科研平台和团队管理方法。综合评价学术平台运行绩效,完善学术平台和学术团队的管理运行制度。深入挖掘和聚集我校人文社科优势资源,凝练学科集群、打造融合团队,制定有效措施,努力获得更多高层次科研项目,取得更多高水平成果。修订《天津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依托重点实验室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合作、举办高层次学术会议、培育重大项目、取得重大成果。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大力简除烦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向学、创新突破的环境,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惩戒学术不端,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

责任部门: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13.加大课题申报指导和论证服务力度。开展精准精细化项目申报服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研究目标及创新点、前期研究基础等进行预先论证,提高项目申请质量和中标率。定期征集学校优秀科技成果,采取多种方式展示、推介和宣传,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加科技成果转化的培训和交流,积极推动我校相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京津冀互认创新服务机构在资源共享、服务对接等方面与京津冀企业深化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和服务。

责任部门: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五、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14.创新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制定引进聘用、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优奖励等重点环节的师德评价标准,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师德失范行为监测报告机制,坚持严格制度规定和日常教育督导相结合,对师德失范行为坚决处理,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创新师德教育形式,把政治理论修养放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全体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发挥教师发展中心作用,从师德师风、学科素养、教学水平、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完善培训方案,提高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责任部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

完成时限:6月前完善相关制度,并持续推进

15.完善教师评价和聘任制度在引育并举构筑人才高地的同时,改进和创新教师分类评价机制,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加大教学业绩的考评权重,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教师答疑和辅导作为基本考评指标,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中把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作为同等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实施分类管理,修订完善《天津师范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代评”实施办法》及评审条件,探索实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校内聘任管理。研究制定新聘期聘任方案,确定试点学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学院自主调配绩效工资,探索形成以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为主要依据的动态管理机制。

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学科办

完成时限:6月前完善相关制度,并持续推进

六、提高学校管理效能

16.完善学校管理体系。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为目标,优化部门设置、厘清部门职责职能、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机构之间和机构内部的协调,提高运行效率和质量。成立心理学部、重组教育学部,改革其管理体制,创新机构设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发挥学部在岗位设置、绩效考核、学科专业发展、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方面的主动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创新能力。修订完善《天津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加强对专业学院二级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发挥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决策作用,保障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作用。加强重要工作和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实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不断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责任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社科处、科技处、学科办、教务处、校工会、发展办

完成时限: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17.着力实施精细化管理。树立“向管理要质量效益,以一流管理助推一流业绩”理念,强化预算管理,精打细算、开源节流,积极引进社会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师生关切度高的业务领域,制定实施精细化管理方案,从结果管理深入到过程管理和组织活动各要素管理,创新和优化管理流程、服务流程,构建适应精细化管理要求的考核指标体系,使有限资源发挥出最大效能。研究制定实施办法,试点推行科研用房有偿使用,推进实验室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统一校内数据标准,推进校内各业务平台和数据系统的协调对接,提供精细化管理的数据基础。

责任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国资处、社科处、科技处、招标采购办、信息办、发展办

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有关制度、方案,并持续推进

附件【师大党发〔2019〕38号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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