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学校港澳台工作,加强党对学校港澳台工作的领导,经2019年4月4日第七届189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师范大学港澳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玲
第一副组长:钟英华
副组长:宋作勇
领导小组成员由以下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处),保卫部(保卫处),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教师教育处,研究生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团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担任。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