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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5-29 09:1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已于2019年4月16日,经第七届191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学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对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重大措施。全校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意见》要准确把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从有效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准确把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始终牢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的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最关键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准确把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目的任务,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全校干部师生团结统一、行动一致。  

二、认真做好《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  

1.强化学习培训。各基层党委要把学习贯彻《意见》摆在重要位置,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为落实好党的政治建设各项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2.发挥示范作用。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带头学习贯彻《意见》,自觉开展深学、勤思、笃行,做学思践悟的表率。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义、目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承担好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推动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取得实效。    

3.认真组织研究阐释。充分发挥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和人才优势,组织学校科研机构、研究性社团、高端智库、理论工作者立足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新要求,深入开展研究,增强学习贯彻的理论深度、实践力度、情感温度,增进党员干部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谋划好各类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项目申报,紧密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理论研究与理论阐释,推出一批新的研究成果。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学校党建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忠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师生用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视察天津重要指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南开大学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必须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的政治纪律。(责任部门:党校办、组织部、基层党委)

2.坚持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旗舰作用,推动全校各级领导干部领学带学促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继续深入实施思政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扩大覆盖面、提高活跃度。积极参与“千名学者服务基层”活动,加强我校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师生宣讲团建设,推动分众化理论宣讲。(责任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社科处,基层党委)    

3.强化日常党性教育培训。认真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我市实施意见,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处级干部赴红色文化教育培训基地党性锻炼培训班。依托党校,运用学习研讨、精准宣讲、深度阐释等方式,对全校党员干部师生进行专题培训轮训,坚持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党性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推进完善新提任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责任部门:组织部,基层党委)    

4.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考核。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首关,首关不过,余关莫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及时修订完善干部考核配套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坚决把政治上的两面人挡在门外。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探索年轻干部成长培养一体化机制。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责任部门:组织部,基层党委)    

5.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立德树入全过程。强化党建工作保障,配齐配强学院专职副书记和专职组织员,落实党务干部职务职级“双线”晋升等要求,健全保障激励机制。严格执行主题党日制度,切实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做好“创最佳党日”推荐工作,落实“三会一课”纪实报告制度、师生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整体提升党支部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党建“对标争先”计划,抓好“五好党支部”创建和评审工作,健全党支部动态管理、10%相对后进党支部常态化整顿等工作机制。(责任部门:组织部,基层党委)    

6.严守意识形态主阵地。深入推进意识形态筑牢工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预警、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意识形态风险梳理排查,开展定期研判,做好风险防控。深化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党史国史教育、法制教育、国家安全教育。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和主管主办责任,加强社科类论坛讲坛、报告会、研讨会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管理,管好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完善学校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协调机制,依法依规加强网络传播阵地管理,扩大互联网数据监测覆盖范围,提升研判分析能力。(责任部门:宣传部、社科处、科技处、各相关部门,基层党委)    

7.扎实做好巡察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对“七个有之”、“五个有的”等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落实《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聚焦“两个维护”,找政治偏差。坚持统筹谋划,健全巡察机制,注重协调推进,提升工作实效,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规定,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责任部门:巡察办、组织部,基层党委)    

8.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关规定,持续整治圈子文化、好人主义和码头文化。认真落实《天津市政治生态建设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干部任用管理的重要参考。认真落实《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以治庸治懒疾风厉势掀起“问责风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明查暗访、问责执纪和通报曝光力度,防范和查处各类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厉查处公款吃喝、违规出国、滥发津补贴、学术造假等问题。强化惩治腐败高压震慑,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针对基建工程、招生考试、科研经费、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党校办、组织部、纪委办,基层党委)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的政治建设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校院两级党委要切实负起政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将其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摆在首要位置来抓,认真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落实。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的政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党的政治建设工作。学校党委职能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聚焦协同,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紧抓“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意见》,带头坚定政治信仰、加强政治历练、提高政治能力,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实施政治能力提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专业学院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和《专业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3.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把建章立制贯穿学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党章为根本依据,不断完善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正风肃纪、反腐倡廉等方面制度规定,加快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备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确保党的政治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执规必严,加大宣传教育和执行力度,坚持明确标准,督促党员干部师生把党的政治规范刻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制度权威。    

4.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学校将加强对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其作为巡察和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政治监督。贯彻落实《意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将作为全校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全校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判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依据。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不力以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师大党发〔2019〕45号关于印发《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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