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6〕31号)和落实《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的实施办法》(师大党发〔2017〕3号),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离退休工作水平,不断开创离退休工作新局面,总结经验、弘扬先进,校党委拟于今年对我校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退休联络员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先进集体”为各基层党委。
(二)“先进工作者”为各单位从事离退休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三)“优秀退休联络员”为各单位从事退休联络员工作的退休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廉洁奉公。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好学校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部署。树立“用心用情”为老同志服务的工作理念,注重加强政治引领,积极组织引导老同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着力加强离退休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和活动方式,努力为老同志做好服务、排忧解难,取得显著成效。
3.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协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具体、工作规范。充分履行离退休组织监督、维护、管理、服务的职能。
4.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离退休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离退休教职工文化生活。
(二)“离退休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廉洁奉公。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树立“用心用情”为老同志服务的工作理念,尊重关心老同志。坚持离退休干部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团结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3.精通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涉及退管工作通知、组织、活动开展上耐心细致,任劳任怨,踏实肯干,事迹突出,得到老同志和本单位教职工的信任和赞扬。
4.连续从事离退休工作3年以上。
(三)“优秀退休联络员”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
2.退而不休,积极发挥正能量。按照组织要求,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带头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协助搞好活动计划安排,在活动中以身作则。
3.紧密联系其他老同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利用自身优势,引导老同志保持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为保稳定、促发展做出贡献,得到老同志和本单位教职工的信任和赞扬。
三、表彰名额
全校拟表彰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6个、先进工作者10人、优秀退休联络员8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退休联络员各限报1人。
四、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在1500字以内,事迹要以单位名义写,写实、写事,不要写成鉴定式。
(二)先进集体申报表、先进个人推荐表经党委书记签字、党委盖章后,于3月27日下午5:00前交到离退休工作处(办公楼A区202室),电子版通过办公网发送到离退休工作处朱丽华信箱。联系电话:23766156、15302018815。
(三)召开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参评者汇报展示,评委评议,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经校党委批准后,予以表彰。
本次评选活动的具体解释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望各基层党委按照以上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肃认真地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2017—2018年度天津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集
体申报表
2.2017—2018年度天津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工
作者推荐表
3.2017—2018年度天津师范大学优秀退休联络员推
荐表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