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方案》已经2019年1月2日第七届177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的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指示,紧密结合学习《条例》,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校、院两级党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主要内容
校、院两级党委坚持有规必依、有章必循,紧密结合党支部建设实际,严格贯彻执行好《条例》,不断提高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学习宣传培训。
1.把学习贯彻《条例》摆上重要日程,纳入“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校、院两级党委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会议等形式开展学习研讨,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部、宣传部、基层党委)
2.在普及、普遍上下功夫,校党委为各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委、党总支为本单位党员统一订阅《条例》单行本,做到人手一册。(组织部、基层党委)
3.各党支部采取支部主题党日、书记讲党课、党员干部网络学习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把规定要求搞清楚弄明白,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组织部、基层党委)
4.逐级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分层次举办专题辅导班、培训班,校党委负责组织党员处级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基层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全体党员集中培训,确保轮训一遍。党校要把《条例》纳入各类培训班次和教育课程,组织参加培训的党员干部进行深入学习研讨。(组织部、党校、学工部、研工部、基层党委)
5.利用报纸、广播、微博微信、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条例》精神和先进支部的典型经验,营造大抓基层、抓实支部的良好氛围。(宣传部)
(二)全面自查对标整改。
1.各级党组织通过认真对照《条例》规定,对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逐字逐句逐条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立查立改。重点看党支部的成立、调整、撤销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小马拉大车”问题,是否做到应建尽建、有效覆盖;看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否落实到位,党支部班子是否坚强有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是否充分发挥,党对各领域的全面领导是否充分实现;看党支部工作机制是否完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是否严格落实;看党支部经费保障是否到位,基层组织活动场所是否达标,干部考察是否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意见,是否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具体指导党支部建设等。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基层党委)
2.校、院两级党委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情况,准确掌握存在问题,加大推动整改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19年1月10日前,党支部要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基层党委、党总支将本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报校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基层党委)
(三)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结合“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及不同单位的特点,全面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党支部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具体规范,推进《条例》各项要求落实落地。(组织部、学工部、研工部、基层党委)
2.全面推进分类定级,给支部强力量、交任务、压担子,使支部威信树立起来、地位巩固起来。突出问题导向,指导党支部统筹安排组织生活,规范开展党的活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基层好操作能落地。(组织部、基层党委)
(四)健全完善抓实党支部的工作机制。
1.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认真对照《条例》规定,梳理已有的制度规定,符合《条例》要求的继续坚持,不符合的及时废止或修订,需要建立的抓紧研究制定,严格法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基层党委)
2.严格落实软弱涣散党支部滚动排查整顿机制,每年按照一定比例排查整顿相对后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扩增先进支部,让每个支部每年都有新变化新进步。(基层党委)
3.全面推行组织部门考察干部要到干部所在党支部听取意见,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日常表现。(组织部)
4.落实专业学院党委配强专兼职组织员队伍,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确保支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组织部、人事处)
5.完善党费下拨支持计划,为建强党支部提供重要保障。(组织部)
6.根据师生党支部特点,健全工作机制,搭建实践载体,深入开展承诺践诺、党员示范区、“党旗领航、聚力发展”等主题实践活动,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委)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校、院两级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每学期进行一次研究分析,加强领导指导,推进资源下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员校领导结合分管和联系工作,按照《党员校领导联系学院党组织制度》(师大党发〔2019〕4号)要求,党员处级干部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党员处级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的通知》(师大党发〔2016〕58号)要求,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指导推动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以点促面带动整体提升。机关党委带头贯彻执行《条例》,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抓实机关党支部,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全面从严治党专项工作督查组及相关单位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落实。把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列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