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18〕1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切实加快推进我校涉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相关工作,配合相关统计部门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教育系统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经2018年9月29日第27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师范大学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分工和时间表,落实责任部门,并责任到人。
天津师范大学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群生
成 员:党委校长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津沽学院、八里台校区管理办公室、基建维修处、后勤管理处、膳食处、接待服务中心、校办产业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上述各单位应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统计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天津师范大学
2018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