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现将《天津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抓严抓实抓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深入整治‘四风’
问题抓严抓实抓长作风建设”
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效,根据修明同志关于“稳中求进整治‘四风’问题,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效,真正将作风建设抓严抓实抓长”的批示和市纪委监委、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抓严抓实抓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提出的“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查纠‘四风’”的工作部署,我校拟于9月初开始至年底,推动开展“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抓严抓实抓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着力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往深里抓、实里做,取得新突破。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要进一步深化“四风”问题的系统治理,以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引领各单位、各部门行动起来,促进作风建设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再治理、再深化、再提升,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结合巡视巡察工作,特别是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上下联动,紧盯新动向新表现;结合关键节日节点,盯紧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结合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八严禁”“十不准”,整肃教育行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于2018年9月10日正式启动,为期四个月。
三、范围领域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主要围绕中央纪委、市纪委、教育系统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校实际,以日常掌握的问题线索、巡视反馈的普遍性问题、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学校内部巡察的反馈报告为参考,采取全面自查、检查互查、集中查办、调研访谈等方式,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治理。
重点整治十个方面的问题:
1.滥发津贴补贴、滥发奖励,巧立名目发放福利、补助等问题。
2.以学访交流、会议研讨、商务业务招待为名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不规范接待等问题。
3.各类活动中、节日或其他喜庆事宜中赠送、接受红包、回扣、礼品礼金、购物卡以及不规范佣金等问题。
4.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等规定,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等问题。
5.在业务、公务活动中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住宿、餐饮,报销审核不规范等问题。
6.专项经费、科研经费搞“四风”问题,比如虚假票据套取经费、乱开乱支报销经费、向利益相关方转包或采购物资、科研资产流失、科研经费结余挂账金额较大等方面的违规问题。
7.潜入地下、隐形变异、花样翻新的“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
8.在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中,走形式、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整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文山会海,党建工作中只重视“痕迹管理”,忽视工作的推动落实、工作成效不明显等形式主义问题。
9.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教育两委、校党委、校行政工作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满足于“轮流划圈”“层层转发”“安排部署”;工作仅停留在签署“责任状”,缺乏对实际工作的推动落实,推诿责任让自己免责;严重脱离群众,不深入实际,调研缺乏针对性等官僚主义问题。
10. 其他“四风”方面的问题。
五、主要措施
1.9月10日——10月10日 强化教育、全面自查阶段
强化日常教育,及早警示提醒。把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的内容融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宣教平台作用,不断强化警示提醒,时刻筑牢思想防线。
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进行全面自查,着力发现“四风”方面问题线索,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顶风违纪等典型问题。并于10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问题线索清单》,经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和院长,机关部、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办公楼A426),电子版发至办公网张盟信箱。
2.10月11日——10月30日 重点检查阶段
校纪委依据前期内部自查情况,梳理问题清单,成立专项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推动工作改进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以实际效果检验专项行动成果。对于内部自查阶段应发现但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11月1日——11月15日调研评估阶段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广泛调研、评估专项行动成果,研究“四风”问题新形式、新表现、新动态,分析作风建设状况,提出长效治理措施。
4.11月16日——12月10日总结报告阶段
12月1日前,各单位、各部门结合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推动制定相关制度;同时,总结相关工作,形成本单位、本部门的《作风建设分析报告》,经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办公楼A426),电子版发至办公网张盟信箱。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在此基础上,结合检查、调研情况起草完成专项行动报告和天津师范大学作风建设综合分析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深入整治‘四风’问题”交叉互查工作的方案》要求,2018年9月17日至10月15日,驻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将牵头组织对教育系统市属事业单位进行交叉互查,督促专项行动推动落实。
六、具体要求
1.坚持以点带面。此次专项行动要以滥发津贴补贴、科研经费管理、违规学访交流等领域为重点,带动其他方面同步推进;以专项行动的成果,推动全市派驻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座谈会精神的落实;以专项行动的开展,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为天津师范大学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加强组织领导。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党组织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校纪委负责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推动、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推动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3.形成整体合力。要充分发挥校纪委组织协调作用,调动巡察办、审计、财务、党风廉政监督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力量,充分运用信访举报“四级平台”,公布信访举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形成专项行动整体合力。
4.坚持问题导向。专项行动要紧紧盯住突出问题,着力发现隐形变异的新苗头、新动向,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四风”典型问题,要快查快办,形成声势、形成震慑。要切实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推动作风明显转变。
5.提高治理水平。要认真分析,注重总结,运用好反面典型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要通过专项行动,对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和把握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对策建议,推进系统治理。
6.创新方法思路。要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在专项行动中鼓励创新,充分运用科技、网络、大数据等现代化科技平台,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高专项行动的科技水平和工作实效。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 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