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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
2018-09-14 09:1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党中央印发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意见。根据中央、市委和教育工委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教201845号)的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这次公布施行的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顺应了时代大势、顺应了事业发展、顺应了党心民心,对于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校上下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市委和教育两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坚持全面准确,学懂原文、悟透原理,深刻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一是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筑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二是宪法修正案充实了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要切实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三是宪法修正案调整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要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在新时代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四是宪法修正案修改了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五是宪法修正案完善了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要主动适应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理念的方式的新飞跃,执行好宪法宣誓制度,树立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六是宪法修正案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监察法,切实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

三、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1.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要把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同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紧密结合起来,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成果和宝贵经验紧密结合起来,同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加深理解,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要把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校园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一次集体学习研讨,专题学习宪法和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各单位要将中心组集体学习情况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以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为契机,认真学习掌握宪法专题的有关内容。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宪法学习。

2.统筹抓好宪法宣传教育课堂主渠道。在教学过程中落实好宪法修改后的相关教育内容。把宪法和法治教育纳入通识教育范畴,继续做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通识课程建设和其它相关公共课程建设,法学学科要围绕宪法修正案更新有关授课计划、教案和课件。

3.深化宪法宣传教育融入师生日常学习生活。将宪法专题学习纳入教师政治和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演讲和征文比赛、升旗仪式、开学及毕业典礼、法治宣传栏、模拟法庭、普法宣讲团进校园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将宪法教育实践活动纳入综合实践活动中,确保每个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通过与图书馆等文化场所以及社区联手,协同推进宪法教育共建活动。

4.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宣讲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课堂和干部师生进行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宪法专题讲座,聘请专家解读宪法修正案。在学生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选拔推荐学生参加天津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并做好前期培训工作。

5.组织开展纪念“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学校通过官网推介、电子屏滚动播出、公告栏开设专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等形式,拓展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主题报告演讲、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营造强大学习宣传声势,增强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

6.组织开展教师法治培训和教学基本功大赛。举办天津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并将宪法相关考点纳入其中。依托思政课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的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全国法治专题教育直播课堂等优质教学资源,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举办的高等学校依法治校专题培训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法治专题网络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法治素养。

四、加强对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校党委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的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根据本单位实际明确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及其工作职责。

2.强化任务落实。要把宪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紧密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高质量做好规定动作,谋划实施自选动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政治纪律和责任担当,加强阵地建设管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3.落实工作保障。将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要把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保证人员到位、组织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6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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