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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天津师范大学少数民族学生安全稳定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11-29 17:0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调整天津师范大学少数民族学生安全稳定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援疆工作、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员(按部门排序):

党委、校长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处),保卫部(保卫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膳食处,信息化办公室,援疆工作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学院党委副书记。

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援疆工作办公室、保卫部(保卫处)按各自职责分别牵头处理有关工作。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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