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天津市和教育两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有效预防校园恐怖主义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天津师范大学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按部门排序):
党委、校长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处),保卫部(保卫处),教务处,国际交流处、后勤管理处,膳食处,信息化办公室,援疆工作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部(保卫处)。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