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搜索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成立天津师范大学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11-29 17:0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天津市和教育两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有效预防校园恐怖主义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天津师范大学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按部门排序):

党委、校长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处),保卫部(保卫处),教务处,国际交流处、后勤管理处,膳食处,信息化办公室,援疆工作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部(保卫处)。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印发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天津师范大学 |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邮政编码:300387 | 电话:022-23766666 | 管理员:苑志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