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9月7日市委督查组对我校落实《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净化政治生态工作意见》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9月25日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我校进行了反馈,指出我校“在抓实基层基本基础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上还有差距,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水流不到头现象。基层党支部活动抓的不够实,教师党支部活动偏向学术化,学生党支部活动偏向娱乐化”。为积极整改市委督查组发现的问题,根据我校《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师大党发[2016]126号)、《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的通知》(师大党发[2016]128号)和《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三会一课”纪实报告检查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关于在全市推行建立党员档案的意见>的通知》(师大党发[2016]129号)文件要求,各党支部要在开展组织生活中,进一步明确以下工作:
一、严格规范党支部各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党的组织生活要经常、认真、严肃,要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结合,与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我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相结合,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
规范开展主题党日,与学校主题实践活动密切结合。每月第三周周四固定为学校主题党日时间。各党支部按照学校党委确定的当月主题,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参加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主题党日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党支部可根据当月活动主题,拓展参加党日活动的人员范围,邀请非党员教师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在每月主题党日当天,要自觉、按时、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落到实处。党支部要组织教师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至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党员大会至少每个月召开一至两次;支委会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两次,支部至少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加强理论学习和教育,强化党性锻炼和修养,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严肃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撰写发言材料,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直面问题、动真碰硬,会后按各项计划措施逐一整改有效落实。教师党支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交流思想。做到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每位党员必谈、教师支部委员与党外教师必谈。谈心谈话要坦诚相见,既要相互交流思想、沟通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把抓在经常严在日常落到实处。每年开展1次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督促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对经评议有问题的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理。
二、强化督查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学校党委组建基层党建工作巡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档案材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把严格规范党支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党建工作主要内容。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所辖党支部的工作领导,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强化对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的指导,明确计划安排,搭建工作平台,创新活动载体,提供保障条件。基层党委每季度要对所辖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一次,对存在问题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党支部建设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学校党委定期抽查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 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