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
审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已于2017年5月5日经第七届110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师范大学
2017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津教委办〔2017〕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规划发展纲要和天津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以现代评估理论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方针,以“立德树人”为中心,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总体要求
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注重学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实行目标为导向,问题作引导,数据为依据,事实作判断的评估方法。
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突出学校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以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培养目标的确定与达成;多样性原则注重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的多样性,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办学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三、评估范围及重点
审核评估范围主要包括6+1个审核项目,即学校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6个项目和1个学校自选特色项目,包含24个审核要素、68个审核要点,涵盖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教学经费、教学设施及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教学改革及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审核评估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状况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专业定位、建设和培养效果的符合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四、核心任务
(一)自评自建
学校自评是做好审核评估工作的基础。学校应以可持续的内涵发展为目标认真研究审核评估方案,准确把握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估范围、考察重点等,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自评工作目标和方案,扎实开展自我评估及整改。
(二)撰写自评报告
学校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总结办学成果,按照审核评估范围撰写写实性报告。报告全面呈现学校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理念及取得的成效,突出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旨在反思、推动学校的内涵发展。
(三)填报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数据库包括7大类数据、78张表格、674项数据指标,覆盖学校工作各方面。数据库系统在分析、整合数据的基础上,生成数据分析报告。
(四)梳理评建工作材料
评建工作材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教学档案、支撑材料和专家评估案头材料。教学档案是学校在教学管理、教学运行中形成的材料,是学校日常工作的“见证”;支撑材料是佐证自评报告的材料;专家评估案头材料是方便专家进校考察工作的引导性材料。
(五)配合专家进校考察
为专家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实验、实训及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工作做好统筹、协调与服务。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扎实、优质、高效完成审核评估工作,学校成立相关组织机构。
(一)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荆洪阳 高玉葆
副组长:宁月茹 梁福成(常务)
成 员:宋作勇、宫宝利、钟英华、王群生、胡英江、廉军
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研究、部署和协调评估工作总体进度安排。
2.深入分析评估政策,研究决定评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条件保障。
3.审定学校评估工作阶段任务和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
(二)评建工作办公室
主 任:梁福成
副主任:易志云、贾国锋、薛思军
成 员:党委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教务处、教师教育处、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处、发展与政策法规研究室、团委、校友会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档案馆、图书馆、基建维修处、后勤管理处、膳食处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评估日常事务。
2.研究提出与审核评估有关的需提交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与重大事项。
3.分解评建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安排。
4.布置、检查与协助指导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的评建工作,组织开展校内专项检查与专项评估、组织落实校审核评估自评工作。
5.及时汇总和发布评建进展情况,梳理审核各责任单位提交的评估材料,研究协调解决评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6.跟踪了解、研究分析审核评估最新动向,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院校的联系沟通。
7.落实学校自评报告和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起草工作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填报工作。
8.做好评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9.评建工作资料整理、存档。
10.完成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评建专项工作组
1.秘书组
由教务处、教师教育处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单位:教务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评建工作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任务,处理评估日常事务。
2.自评报告起草组
由党委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教师教育处、发展与政策法规研究室、团委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单位:发展与政策法规研究室
主要职责:撰写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3.数据与材料组
由党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教师教育处、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处、校友会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档案馆、图书馆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单位: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填报、整理自评报告支撑材料、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和支撑材料管理系统的信息上传。
4.专家组
由校院督导组成员及外聘专家组成。
负责单位:教务处
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学校评建工作的进度和落实情况。对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下达整改意见。
5.宣传工作组
由宣传部、团委、信息化办公室、档案馆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单位:宣传部
主要职责:建立审核评估网、支撑材料管理系统;制作学校宣传视频,进行系列专题报道。
6.综合协调组
由党委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团委、信息化办公室、基建维修处、后勤管理处、膳食处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单位:党委校长办公室
主要职责:校园环境建设、物资配备、专家组接待、会议安排、计算机网络维护、综合协调等工作。
(四)学院评建工作组
根据评建工作需要成立学院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评估工作任务。
2.制订本学院评建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措施,及时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本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科专业建设特色与亮点的总结、凝练工作。
4.负责本学院教学档案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及自评报告等文字撰写,向学校反馈和提供各类评估信息。
5.做好问题梳理,为本学院和学校提出整改建议。
6.参照学校整改方案落实本学院整改措施。
7.认真做好评建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进程
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审核评估各项工作,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推进有序,将评估过程分为学习动员、自评自建、预评改进、迎接评估、专家评估、整改落实6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7年4月25日-5月20日)
1.工作目标
组织学习审核评估相关文件、开展专题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校师生员工进一步明确审核评估工作的意义与重要性,积极投入到各项相关工作。
2.基本任务
(1)校党委和校行政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关于审核评估系列文件精神。
(2)成立审核评估组织机构,正式启动评建工作。
(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分别召开评估动员会及专题培训,组织学习审核评估相关文件(附件1)。
(4)建立审核评估网站。
(二)自评自建阶段(2017年5月21日-9月30日)
1.工作目标
依据审核项目、要素和要点,全面梳理规章制度、基础数据和材料;总结2007年水平评估以来本单位办学成绩、特色、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填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形成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
2.基本任务
(1)2017年5月21日-6月10日,各单位自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学校评建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计划,落实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人和工作时限。对照审核评估项目的标准要求,梳理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各环节,查找问题,形成整改方案,报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
(2)2017年6月11日-7月14日,各单位整改。
针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方案。在整改基础上,初步形成规范的教学档案和支撑材料,完成学院自评报告和各审核项目自评报告初稿。按照指标责任分解,采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
(3)2017年8月21日-9月17日,学校检查。
学校开展专项检查,按照评估要求,对照评估范围,全面检查、评估整改结果,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
(4)2017年9月18日-9月30日,各单位再整改。
按照学校检查阶段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落实,优化提高。在二次整改的基础上,形成规范的教学档案和支撑材料,进一步完善学院自评报告。同时,初步形成学校自评报告,完成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初稿。
(三)预评改进阶段(2017年10月1日-10月31日)
1.工作目标
学校聘请专家组,对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进行预评估。各单位根据预评估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整改,对存在的差距进行针对性建设。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充实各项材料,持续改进。
2.基本任务
(1)学校组建专家组,进行校内预评估。
(2)根据预评估反馈意见,各单位进行整改,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3)召开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自评报告和年度质量报告,总结前期工作,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
(4)根据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意见完善自评报告、年度质量报告和支撑材料。
(5)拟定专家组到校工作方案、接待方案,准备专家案头材料,制作专家工作手册。
(四)迎接评估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
1.工作目标
完成审核评估核心任务,确定自评报告、年度质量报告、支撑材料、专家组到校工作方案、接待方案和专家评估案头材料。
2.基本任务
(1)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生成数据分析报告;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校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定稿;学院和相关部门支撑材料定稿;专家评估案头材料定稿。
(2)做好专家组到校考察的工作方案、经费预算、接待方案、宣传方案及应急预案。
(3)进一步完善学校网站和迎评网站;完成支撑材料管理系统信息上传;通过评估管理系统上传学校教学工作基本信息和评估资料等材料。
(4)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环境建设。
(五)专家评估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
1.工作目标
以积极主动的精神风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配合好专家组的考察工作,确保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2.基本任务
(1)组建工作组,做好专家进校期间的协调、保障,确保专家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及时、畅通。
(2)提供案头材料、支撑材料、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分析报告等文件的纸质文稿和电子文档,方便专家查阅。
(3)开好学校与专家组的见面会和专家组意见反馈会,做好会议组织工作。
(4)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专家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配合项目管理员做好专家组与学校间的协调和决算工作;配合秘书做好专家组进校间的各项具体工作。
(六)整改落实阶段(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1.工作目标
根据审核评估专家组提出的评估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和提高工作。
2.基本任务
(1)总结评估工作,在专家组离校3个月内向上级部门提交整改方案。
(2)学校在整改1年后和3年后分别提交整改报告并上报,接受上级部门的评估整改回访。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是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关系到高水平大学建设全局。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正确认识评估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协作、互相支持、携手共进。通过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本科教学水平,促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国内一流的教师教育特色综合性大学夯实基础。
(二)加强学习
各单位应认真学习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审核评估相关文件,关注我校审核评估网站,深入了解审核评估精神和内涵,立足实际做好各项工作。
(三)明确分工
各单位根据《天津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任务分解表》(附件2)和《天津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3)开展工作,明确分工,团结协作,保质保量完成自评报告、状态数据、支撑材料、教学档案等材料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