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已经2017年3月29日第七届101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 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市委十届十次和十一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教育部和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做好巡视整改,深化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一、坚决贯彻中央、市委部署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深入学习中央、市委精神要求。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市纪委、教育部以及市教育系统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校(院)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组织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列为党员干部、教师、学生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加强对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执行《准则》《条例》情况和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的监督检查。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五个必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七个有之”问题,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加强对两部《准则》和三部《条例》的宣传教育,把纪律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对学校党的十九大代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落实“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做好党风廉洁情况回复。
3.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深入贯彻全国和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书记李鸿忠来校调研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对课堂教学、科研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强化阵地意识,管好课堂纪律、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学术沙龙、学术刊物,管好网上舆论阵地,决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资助的监管,高度关注西方敌对势力资金渗透、人才渗透、教材渗透和文化渗透,严格海外人才引进、国外资金使用、非国有资本投资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中的政治把关和审查。
二、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4.深化“两个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天津师范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及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到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和全过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承诺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细化责任,逐级分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确保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学校纪委要强化监督责任,加大主体责任约谈力度,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
5.健全责任落实考核机制。完善责任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评价、任免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要向校党委、校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校纪委每半年要向校党委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年底,学校党委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由校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主要责任人。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曝光典型问题,使问责成为常态。
三、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6.深查严惩“四风”问题。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紧盯重要节点,及时发布廉洁自律要求,严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以电子红包、微信转账“隔空”送礼等隐形变异的问题;严查行政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不断深化六个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健全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机制,对于不收手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先予查处通报;对执纪审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严肃查处。
7.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按照学校制定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清单及整改任务书,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抓好自查自纠、问题梳理、措施制定、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确保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突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筛选线索、挂牌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不作为、怠政懒政的,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的严肃问责,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旗帜鲜明地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干部,把推动发展中的无意过失同谋取私利区分开来。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
8.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重点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践行好“一岗双责”,注重在“日常苗头性问题谈话提醒”上下功夫,对干部一般性问题要及时和本人见面,加大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力度。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的进行核查,要实事求是,依纪依规,区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用好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坚决严肃查处。
9.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严肃查处腐败分子。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违纪问题,严格防范通过师承、同事、学缘、地缘等特殊关系形成特定小圈子。聚焦学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对招投标、科研经费使用、特殊类型招生、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治理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教育乱收费等行为。
五、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全面强化党内监督
10.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校党委和校纪委对各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各基层党组织要落实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对本领域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特别是教师、学生党支部要当好“火车头”。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督促班子成员落实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担当监管的政治责任。党的工作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切实担负起各自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专责监督,建立健全与党委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机制,强化对政策制定、资源资金分配、服务管理等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
11.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加大持续巡视整改工作力度,进一步聚焦政治整改,对焦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相关重要事项,深挖根源,细化措施,突出“人事因制”,精细整改。学校党委和纪委要做好督促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持续巡视整改工作,对在持续整改中态度消极、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
六、推进标本兼治,深化惩防体系建设
12.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突出干部、教师、学生三大群体,利用校园电视台、广播站、校报、校园网、手机、橱窗等载体,宣传勤廉兼优先进典型事迹、传播廉洁知识;通过张贴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海报,书写廉洁文化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办好第六届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用好教育系统内被审查人员悔过材料,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警示教育。
13.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按照中央、市委新精神新要求,及时梳理、修订、完善现有制度。注重把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到行政管理、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建后勤等业务管理和政策制度中,把党的要求转化为办学治校的根本遵循。结合巡视持续整改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基层开展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拓展工作,督促推动各基层党组织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津沽学院和学前教育学院工作的指导。针对12个廉政风险点,推动相关部门继续夯实实体性制度,完善程序性制度,编辑《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读本—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汇编(上)》。
七、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4.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锤炼政治自觉、坚定政治立场,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托市纪委、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培训平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提升纪律审查、业务信息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技能。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专题培训,增强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师生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5.严肃监督执纪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落实请示报告、回避等制度,严格工作规程和内控机制,严守执纪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工作和审批权限,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环节要全程录音录像,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