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关于
开展违规学费公款报销和欠费专项整改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开展“违规学费公款报销和欠费”专项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第七届65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天 津 师 范 大 学
2016年 9月2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师范大学关于开展违规学费公款报销
和欠费专项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市委巡视组对我校“回头看”专项巡视的整改工作,落实好学校党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违规学费公款报销和欠费”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改工作的意义
“违规学费公款报销和欠费”专项治理工作,是为了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落实学校党委对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措施,也是规范办学秩序,强化管理规范,扫清办学障碍的重要环节。全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坚持全面治理、不留死角。
二、专项整改的组织领导
成立天津师范大学“违规学费公款报销和欠费”专项治理工作组。由分管人事副校长任小组组长,成员包括人事处、财务处、国交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交学院、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违规学费公款报销和欠费”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三、专项整改内容
1、公款报销
学校各种学历、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的举办单位,对校内职工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学历、非学历)公款报销学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申报。各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经与财务处原始账目(票据)核对,形成《学费公款报销情况清册》(包括教育培训项目名称、学费报销人员姓名、报销时间、报销金额和报销依据),连同学校或部门单位(各部、处、学院等)的报销决策程序和政策依据(无依据的另注明)等,一并上报专项工作治理工作组办公室。
对于公款报销学费的职工个人,要积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凡在学校规定减免政策外提供二次减免的部门单位,须提供本单位学费二次减免决策程序和政策依据。凡通过正常决策程序,具有合理减免依据的,学校给予确认。凡无减免依据的,视为违规减免。
2、学费欠费
学校各教育培训项目(学历、非学历)举办单位,对本校职工参加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学费欠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申报。经与财务处原始账目(票据)核对,对欠缴学费进行统一集中收缴,并上报《欠交学费情况表》(包括人员姓名、培训时间、欠缴金额及欠缴原因)。学费欠缴者本人要配合学校,说明欠缴原因。凡无欠缴原因的,视为违规欠费。
四、专项整改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结束。
(一)自查自纠阶段(
9
月21
日
至10月14日)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学费公款报销和欠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各项目举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梳理项目欠费情况,准确上报。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确保全覆盖。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违规学费公款报销和欠费”问题,立即纠正,边查边改。自查结束,各单位要填报《学费公款报销情况清册》(见附件1)、学校或各单位(各部、处、学院等)的报销决策程序和政策依据(见附件2)、《欠交学费情况表》(见附件3)等。上交的材料各学院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机关各部、处(室)及直属单位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同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9日下午5:00点前报校治理“违规学费公款报销和欠费”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监督检查阶段(10月14日-10月21日)
学校治理“违规学费公款报销和欠费”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报告情况进行审核,组织重点督导、抽查。一旦发现报告不实,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三)整改完善阶段(10月21日-10月28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统一要求制定改进措施,认真整改。要加强对学费公款报销和欠费成因的分析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案。
针对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公款报销和欠费情况,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学费资助范围、标准和欠费处理办法。要加强环节控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学费收缴与招生录取、学期注册、电子注册、学籍管理、证书发放等各相关环节的控制管理,加强环节监控和处理,认真处理公款报销和欠费问题,彻底防止和杜绝欠费发生。整改完善阶段结束前,向专项治理小组提交相关政策的制定、管理措施完善的报告。
五、专项整改的目标和要求
开展“违规公款报销和欠费”专项治理工作,解决以往各类教育培训项目违规学费公款报销和欠费问题,是为了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办学,正确行使办学权利,梳理规范办学秩序,实现学费资助合规合法、科学合理,学费收缴严格有效,彻底杜绝欠费的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制定出符合学校实际的学费资助政策,规范公款报销程序,杜绝欠费问题发生。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本部门单位的“违规学费公款报销和欠费”工作,做到全面清理,不留死角。对于本次“违规学费公款报销和欠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措施,即知即改,边查边改,针对欠费予以及时催缴,彻底解决各类学费欠缴问题。
(二)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坚持以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务实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根据巡视组提出的要求,一丝不苟,举一反三,根除症结。通过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起到促进规范管理,彻底堵塞漏洞的效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专项治理工作。
附件:1. 《学费公款报销情况清册》
2. 学校或二级部门单位(各部、处、学院等)的报销决策程序和政策依据
3. 《欠交学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