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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安全文明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6-06-20 15:55  

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

安全文明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校领导同意,现将《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安全文明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师范大学

                              2016316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

安全文明检查工作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师大党发〔201545号《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天津师范大学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公寓住宿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公寓宿舍内务、卫生治理,消除学生公寓安全隐患,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现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生处负责研究制订学生公寓安全文明检查工作相关制度,检查成员由校、院两级学生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具体的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营造安全、整洁、舒适、有序的公寓环境和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

三、检查区域

全校学生公寓内住宿的所有学院学生宿舍,做到全覆盖、无疏漏,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四、检查方式

1.公寓辅导员每周对所管辖楼宇至少进行1次宿舍安全文明检查,对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及严重脏乱差的宿舍填写《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上交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汇总后,集中下发到各学院。

2.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每月组织校、院两级学生工作人员集中进行1次宿舍安全文明大检查,对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及严重脏乱差的宿舍采取的措施同第1条。

3.为加大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学生公寓生活管理中心将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相关负责人开展宿舍楼夜查工作,重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如抽烟、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等现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宿舍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由所属学院负责监督整顿。

4.各学院每周应定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对本院所有学生宿舍进行1次检查,其中学院党委副书记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检查结果汇总后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留存备查。

5.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每周对各学院学生宿舍抽查1次,检查结果通过生活部长联合会下发到各学院学生会生活部,对于检查成绩优秀和问题突出的学生宿舍通过自管会微信平台进行公布。

五、奖惩措施

(一)奖励措施

1.每学期,将为获得校级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为获得全校学生公寓安全文明检查前八名的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校级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所在班级班主任可在年终学生工作表彰中酌情加分;学院宿舍安全文明检查排全校前8名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在年终学生工作表彰中酌情加分。

(二)处罚措施

1.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禁用电器、明火源、管制刀具、饲养宠物等影响宿舍安全的物品均予以没收,交由学院处理。

2.在每周公寓辅导员检查、每月学工队伍联查、不定期夜查学生宿舍内务过程中,凡是因存在安全隐患以及严重脏乱差的宿舍下发1次《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宿舍责任人将给予口头警告;下发2次《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宿舍责任人将给予全楼和全院通报批评;下发3次《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宿舍责任人将给予警告处分;下发4次(含)以上《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宿舍责任人将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对因吸烟、使用蜡烛、使用禁用电器等或其他个人原因引起火险、火灾的,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凡每学期被3次限期整改的宿舍,除给予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外,该宿舍全体成员取消学年度评优资格,被3次限期整改宿舍(含混合宿舍)数达所在班级宿舍20%及以上者,所在班级取消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团支部等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六、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检查内容

1.宿舍卫生检查

优:玻璃门窗干净;桌椅及其他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墙面干净整洁;床上用品收拾有序整齐;

良:阳台整齐、玻璃门窗比较干净;地面、墙面比较干净整洁;

中:宿舍门窗、地面、桌椅、床上用品整理打扫程度一般;

差:阳台杂乱;物品乱放;地面堆积垃圾、烟头、污迹及积水等。

2.宿舍文化检查

优:宿舍装饰温馨、美观;宿舍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有防火防盗、节水节电等安全环保意识;

良:宿舍美化程度良好;对待检查态度认真;环境舒适明亮整洁;

中:宿舍无装饰美化,态度敷衍,环境一般;

差:宿舍脏、乱、差;宿舍成员无视检查者;屋内有异味。

3.违规违纪检查

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检查学生宿舍内违规违纪现象。

(二)评分标准

校、院两级宿舍安全文明检查统一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安全文明检查标准》组织开展,得分采用分类赋分制,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值≥90为优秀,75≤分值<90为良好,60≤分值<75为中等,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差。

以下10项凡出现任何一例者,其成绩无效,总分为0分并限期整改。

1.宿舍有违禁电器(如:热得快、电茶壶、电饭煲、电热毯、电热杯、电炉、电热壶、电暖器、电吹风、电夹板、卷发棒等,以及转功率插座和其它被学校智能节能平台认定为纯电阻发热类的用电器)

2.宿舍有明火或易燃易爆物品

3.检查时,发现有喝酒抽烟迹象

4.墙壁严重乱贴乱画(看严重程度,适当的张贴美化可以,但是如果肆意的乱贴乱画以违纪处理)

5.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宗教活动

6.在宿舍范围内从事赌博等违规违纪活动

7.宿舍内有管制刀具等危险器具

8.宿舍私搭乱接电线,网线、插座繁琐混乱

9.在宿舍饲养宠物(如猫、狗、兔子、仓鼠、乌龟等动物)

10.宿舍成员在宿舍无人时使用全封闭布帘

其他检查具体赋分项目如下:

1.阳台无杂物及玻璃门窗干净

A、优 90    B、良75   C、中60    D、差45

2.桌椅、学习用品及橱柜等其他物品摆放有序

A、优 90    B、良75   C、中60    D、差45

3.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痰迹、无堆放垃圾、无烟头、无污迹及积水

A、优 90    B、良75   C、中60    D、差45

4.床上用品收拾有序,被子叠放整齐,装饰美观,家具无损坏

A、优 90    B、良75   C、中60    D、差45

5.墙面干净、装饰美观,无乱写、乱贴、乱画现象

A、优 90    B、良75   C、中60    D、差45

6.宿舍无酗酒现象

A、优 90    B、良75   C、中60    D、差45

7.宿舍成员在宿舍无人时使用全封闭布帘

A、优 90    B、良75   C、中60    D、差45

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望各学院按要求制定本学院检查整治方案,认真落实。

附件【师大学〔2016〕12号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安全文明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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