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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党员校领导联系党代表办法》的通知
2016-06-20 15:41  

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党员校领导

联系党代表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党员校领导联系党代表办法》已经2016111日第七届36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 111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师范大学党员校领导联系党代表办法

为进一步密切校领导与党代表的联系,拓宽与党代表的沟通渠道,更好地落实党代表对学校党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党委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特制定党员校领导联系党代表办法。

一、联系对象

每名党员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和联系单位联系23名党代表,重点联系基层党代表。

二、联系方式

通过走访、谈心、调研等方式加强与党代表的联系,保证学校党委重大决策有效顺利实施。

三、联系内容

(一)向联系党代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阶段性工作部署。

(二)了解掌握党代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指导党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三)收集、汇总党代表对学校党委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从严从实”的原则,保持与党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每年联系党代表不少于2次。

(二)会同联系党代表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走访、专题研讨、工作交流等活动。

附件【师大党发〔2016〕16号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党员校领导联系党代表办法》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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