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文件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明确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列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学校重点课程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把马克思主义学院建成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做大做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进一步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努力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毕生难忘的优秀课程,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以教学科研组织建设为平台,以配足配强教师队伍为根本,以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学科建设为支撑,以保障机制建设为关键,以切实提高教学实效性为目标,努力探索建立适合我校特点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长效机制。
二、完善师资选聘培养机制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本科院校严格按照1:350—400的师生比配足配强专职教师的要求,学校按此标准,以在校学生总数为基数,配足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队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教学科研人员要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配置机制,吸引鼓励相关专业学术带头人、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专职辅导员,兼职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
(二)实行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新任(含新调入)教师原则上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工作期间应兼职从事班主任或辅导实践教学工作。严格教师管理,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或理论素质、道德修养、教学水平达不到相应课程要求的,不得继续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三)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政治理论经常性学习制度和定期轮训制度以及思想政治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准确把握教师队伍思想动态和学习需求,合理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积极推荐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全国和全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充分发挥我校全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职队伍人才培训基地作用,加大对专兼职教师培训力度。原则上每名教师每年参加1次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学习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
(四)学校积极推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新世纪人才、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131”计划、学科领军人才、骨干创新人才等人才建设项目,并加大支持和扶持力度,培养一大批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五)开展继续教育。学校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继续教育计划,把组织教师在职学习作为主要途径,使教师边工作边提高。坚持对新上岗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对在岗专兼职教师坚持开课前的全员培训,做到先培训、后开课。学校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学习,鼓励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进修。安排专任教师每人每4年至少进行1次脱产或半脱产进修。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出国访学,学校单列计划。
三、深化教学改革
(一)加强教学环节管理。保证使用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学时的有关规定,合理设置教学班规模,科学安排教学时间,发挥好督导组作用,实施教师听课互评互学制度,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观摩活动。
(二)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艺术,切实提高教学实效性。统筹考虑本、硕、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适当的教学组织方式、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改革。坚持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定期研究教学改革;强化问题意识,提高教学针对性;尊重学生主体作用,注重发挥教与学两个积极性;培育推广优秀教学方法,积极用新媒体辅助教学。
(三)完善德育一体化育人机制。坚持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衔接,校内外实践相补充,定点实践与普遍实践相结合,角色体验与感知认知相结合,针对性实践与综合性实践相结合,实现思政课实践教学与课堂理论教学的“五同”,即同目标、同对象、同内容、同进度、同考试,从而相互补充,形成合力。着力培育学生理论骨干和理论社团,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加强学生理论骨干培养。
(四)进一步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建设和教学改革。学校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成果列入校级教学成果类奖项系列,并积极组织推荐参评校级以上“精品课”、教学成果奖、“精彩”系列等评选活动。学校教务部门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专项课题,研究教学难重点、探讨教学改革方法。
四、做大做强学科
(一)加大学科建设力度。进一步凝炼学科方向,壮大科研队伍,扩大学科影响,依托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基地,建设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天津市重点学科、天津市学术创新团队,争建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一级学科,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市级优秀教学创新团队。
(二)加强科研能力培养。依托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基地,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专项课题,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科研、教研创造条件。《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应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栏目。
五、健全保障机制
(一)充分发挥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确保在学校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使用中优先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在人才培养、科研立项、评优表彰、职务评聘等方面优先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真正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的重点建设地位。党委宣传部作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相关事宜。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负责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
(三)创造条件,保障经费。学校及时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传达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政策,在阅读有关文件资料方面提供便利。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实际平均收入不低于本校教师的平均水平。学校按在校学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提取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经费列入预算,并随着学校经费的增长逐年增加。该项经费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队伍建设以及实践教学、科研奖励和教学超工作量奖励等。
(四)落实教材与课程要求。落实中宣部、教育部相关要求,保证学生全程使用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及中宣部和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各部门合作,保证“形势与政策”课学时与内容要求,提高教学质量。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提供该课程教学要点、教学大纲,各学院选派能切实承担该课程教学的学生工作教师具体完成教学任务。教务处按通识课标准支付讲课费。
(五)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按学校要求统一开展“生评教”,合理使用“生评教”成绩。改革教学和科研评价方式,将课堂教学质量等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探索建立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称评聘标准,职称晋升指标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适度调整并提高教学和教学研究占比,引导和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学中。
(六)积极选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先进典型。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纳入全校评先推优体系和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中,探索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荣誉教师制度,宣传长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一线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加大宣传推广表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