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决策流程,强化各部门协同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有序进行,不断提升学校治理现代化水平,根据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特制定归口管理办法。
第一条 归口管理是按照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将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的事项划归到相应的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管理,避免出现重复管理、多头管理、管理遗漏、管理混乱、推诿扯皮的情况。实行归口管理,有利于提升管理效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 归口管理的适用范围。归口管理适用于学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合作完成的各类业务性活动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人事管理等,如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修缮改造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教材选用审查、教室管理等具体事项。
第三条 归口管理的主要任务。归口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以业务为流程的管理模式,各职能处室要明确归口管理的责任划分,制定完善本部门的归口管理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承担对归口业务的全校规划、管理、建议等职能,指导、协调相关同级部门和二级单位的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保障业务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 归口管理的运行机制。归口管理部门对被归口管理部门具有领导指挥关系,具体体现为布置工作、交办任务、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归口管理业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业务的流程机制,明确归口管理的具体内容,工作程序,审批机制,指导方式,自主权限等等内容,提升管理的效能和质量,建立细颗粒化管理机制。
第五条 归口管理的协同机制。归口管理部门应主动形成与责任相关部门定期沟通,加强部门间的交流和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被归口管理部门的一些重大工作、紧急工作或意外情况,特别是超出管理权限的事项,要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报备沟通。
第六条 归口管理的督办机制。学校办公室对全校归口管理工作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对各部门归口管理工作成效进行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形成管理闭环。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归口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整改和改进措施并向校党委汇报。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天津师范大学归口管理事项》(附件)将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机构职能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