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使用校印的流程是什么?
各单位各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或师生办理个人相关事项,需在相关证明材料上加盖学校印章(行政印章、党委印章、法人名章等)的,可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申请使用校印。具体流程如下:
(1)线上办理。
①申请单位(申请人)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办公系统,在界面右下角快捷入口处点击【发起用章申请】进入用印申请流程。手机端在微信登录天津师范大学企业号,点击【办公系统】-【新建流程】-【用章申请】进入用印申请流程。
②申请提交后需经所在单位负责人、业务归口单位负责人、学校办公室等按流程逐级审核审批。
③申请人可在办公系统【单位箱】-【我的请求】中查询申请进度,当申请状态为【归档】后,可持相关材料并打印审批流程表单至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办公楼B208)办理用印。
(2)线下办理。
①申请单位(申请人)需填写《用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学校办公室网站-工作流程栏目下载)。
②依次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业务归口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非例行工作用印需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之后持申请表到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办公楼B208)办理用印。
备注:本着“师生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原则,推荐各单位通过办公系统线上办理用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