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搜索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政府采购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7-03-03 15:37  

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政府采购

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政府采购审计实施办法》已经201671日第2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师范大学

201671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师范大学政府采购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政府采购审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天津师范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学校为从事日常管理活动或为了满足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的目的,利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采购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和相关部门实施政府采购的行为进行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政府采购审计的范围:

(一)货物类采购项目;

(二)工程类采购项目;

(三)服务类采购项目;

(四)其他采购项目。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五)政府采购招投标情况;

(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情况;

(七)政府采购验收情况;

(八)政府采购绩效情况;

(九)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十)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除审计上述内容以外,还应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一)对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管理情况。是否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等机制;

(二)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情况。是否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是否履行内部审核、审批手续;

(三)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情况。是否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四)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情况。是否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

(五)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的管理情况。是否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置保密条款;

(六)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时,应享有下列权限:

(一)参加或者列席招标人组织的开标、评标、定标等有关的会议;

(二)要求采购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与采购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

(三)检查采购活动的文件、资料和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

(四)向采购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供应商调查、询问和了解与采购有关的问题,取得相关证据;

(五)监督检查采购工作结果的执行情况;

(六)对已经发生的违反国家规定或者学校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

(七)对正在发生的严重违纪违规或者学校政府采购规定的采购行为,予以纠正或制止;

(八)对严重违法违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的建议。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异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审计方式:

(一)对政府采购招投标实施现场审计监督;

(二)对政府采购同类项目实施审计调查;

(三)对政府采购具体项目实施抽查审计;

(四)对政府采购整体项目实施管理审计;

(五)对政府采购重要项目实施绩效审计;

(六)对政府采购重点项目实施跟踪审计;

(七)对政府采购规定的项目委托社会审计;

(八)其他审计。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编制政府采购年度审计计划。

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核、观察、访谈、调查、函证和分析程序等方法,获取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作出的审计结论。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政府采购审计报告。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学校政府采购进行审计时,应当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师大政发〔2016〕55号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政府采购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天津师范大学 |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邮政编码:300387 | 电话:022-23766666 | 管理员:苑志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