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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
2008-04-22 16:09 莫永生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师党办发〔2006〕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处(室):

为了使我校信息工作渠道通畅,保证信息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经校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1.我校信息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直接领导,由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学校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全校的信息工作,校内各单位分级负责并在学校办公室指导下共同做好信息工作。

2.学校办公室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1)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教卫工委、市教委和学校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做好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3)负责《师大快讯》和《天津师范大学信息》的编发工作。(4)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教卫工委和市教委报送重要信息,协调校内各单位共同做好信息工作。(5)加强信息工作的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对信息员进行培训,提高信息工作的水平。

3.各单位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负责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各种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向学校报送。

二、 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指示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市委教卫工委、市教育委有关决策的重要情况。

2.各单位对学校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3.各单位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和重点工作。

4.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师生对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的反映,寒暑假、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师生员工的主要思想动态,对当前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等问题的倾向性反映,一个时期师生员工反映较多、意见较大的问题等。

5.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师生员工非正常伤亡、失踪、灾害、中毒、重大疫情和恶性案件等,校园内外涉及师生安全和稳定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请愿以及集体罢课、绝食、聚众闹事等,其他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因素及苗头等。

6.校领导的重要工作活动、重要工作言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7.各单位的重要情况。(1)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思路。(2)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管理、后勤服务、人才培养与就业等方面的重要工作情况。(3)迎评创优、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和学校发展建设总的情况、好的做法及新的思路。(4)重要外事工作及国际交流、扶贫助困、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安全稳定等工作情况。

8.根据学校办公室发布的信息报送要点,各单位必须报送的其他重要信息。

三、 进一步明确信息工作的基本要求

1.明确责任人。各单位须有一名主管领导负责信息工作,并确定1—2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文字功底较好的同志为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

2.确保及时准确。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不安定因素的苗头等重大紧急情况须在第一时间以紧急信息的形式用电话报告党委、校长办公室,并对事件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告。事先预约的信息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其他信息本着及时、准确的原则及时报送,一般应在2日内报送。

3.信息报送方式。各单位报送的信息须经单位领导审核。突发公共事件及时通过电话通报学校办公室,然后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学校办公室;其他信息一般通过校园办公网传送至学校办公室。

四、信息工作的统计、评比与表彰

1.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稿件及处理情况,由学校办公室秘书科详细登记,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稿件的报送数量和采用情况。

统计办法:(1)各单位每月报送的信息稿件基础数量为2篇,多报不限。(2)各单位每月完成规定的2篇任务,计基础分20分,每增报1篇加5分;被学校《师大快讯》采用1篇加10分;被校领导批示1篇加20分;报送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教委的信息1篇加5分,被市教委采用的1篇加15分,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采用的1篇加30分;被市领导批示的1篇加50分。(3)对重要信息漏报或扣压不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预约的信息迟报或不报的每篇扣10分。

2.学校根据各单位年终总分排序和信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量化评比,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请各单位将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信息员名单于2007年1月10日前报送到办公室秘书科。

党委办公室

200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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